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拟订公务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区属企业经济型裁员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5、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和津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负责退休干部职工异地安置有关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8、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或定居规定,管理来我区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指标: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少于8000人;2、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4.84万人次;3、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不少于4900万元;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做好农民工工作;6、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发放率100%;7、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不少于7156万元;8、完成就业培训不少于1.1万人。
重点工作:1、积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2、积极探索人才引进机制,加强创业培训、实用人才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3、强化公务员日常考核管理,做好公务考核培训、登记等工作;4、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5、推进人社工作信息化建设,确保区、街、社区三级信息平台高效运转;6、深化改革创新,继续做好市级下放事权的承接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部门概况
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灞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0年由原灞桥区人事局、原灞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而成。机关行政编制24名、下属单位事业编制107名。内设行政科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科、社会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执法监督科。财政全额拨款下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87万元,固定资产198万元。
办公地址: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87号 029-83510716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相关依据
根据《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
(五)主要支出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总支出68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2万元,项目支出104.56万元;区再就业服务中心总支出12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6万元;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总支出233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7万元,项目支出2147.34万元;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总支出336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7万元,项目支出3197.98万元;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总支出10030.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30.3万元,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10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5万元,项目支出10.2万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总支出525.6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25.65万元;区劳动监察大队15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4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0.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6.28 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7.04万元;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高5.4万元。
二、预算报表
附件:1、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3、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4、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5、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7、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8、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