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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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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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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民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款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区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4)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5)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快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负责老龄工作;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9)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0)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退伍伤残军人评残抚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养。
(11)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12)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依法履行在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及侨务工作。
(1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动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为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经商、务工等提供服务和指导。
(1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关事宜。
(15)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16)负责组织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17)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
(18)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做好低保对象子女教育救助工作。
3.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完成对受灾群众的救助。
4.巩固双拥成果,贯彻落实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5.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6.不断强化区划地名日常管理工作。
7.加强社会组织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8.巩固婚姻、收养登记等窗口单位创建成果。
9.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0.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火化率,巩固平坟还耕成果。
11.认真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促进民政经济快速发展。
12.结合单位实际,做好本部门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目标:
1.完成14500万元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2.农村五保对象实现政府供养到达100%,集中供养率到达35%。
3.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4.新建2所社区养老服务站、13所农村幸福院。
5.争取上级扶贫、帮困、救济等专项资金不少于10500万元。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
人员及资产情况
(1)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所属预算单位共5个,具体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机关(含婚管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编制数13人,年末实有人员 22人。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655.8万元。
灞桥区老龄办公室: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5人,年末实有人员 9人。财务未单独核算,在局机关帐务核算。
灞桥区低保办公室: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12人,年末实有人员 11人,财务未单独核算,在局机关帐务核算。
灞桥区殡葬改革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11人,年末实有人员19人。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142.1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
(五)主要支出情况
区民政局2017年经费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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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支出内容 |
支出总计 |
其中: |
预算补助数 |
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数 |
支出合计 |
51,167,630 |
51,167,630 |
0 |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 |
6,170,747 |
6,170,747 |
0 |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450 |
8,450 |
0 |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
801,837 |
801,837 |
0 |
四、项目支出 |
44,186,596 |
44,186,596 |
0 |
报刊征订费 |
55,000 |
55,000 |
0 |
殡改人员补助 |
50,400 |
50,400 |
0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5,070,000 |
5,070,000 |
0 |
城乡低保经费 |
80,000 |
80,000 |
0 |
城乡医疗救助 |
1,000,000 |
1,000,000 |
0 |
村委会换届工作经费 |
50,000 |
50,000 |
0 |
防震减灾工作经费 |
20,000 |
20,000 |
0 |
婚姻证件工本费 |
50,000 |
50,000 |
0 |
经济核对经办机构运转经费 |
100,000 |
100,000 |
0 |
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 |
957,696 |
957,696 |
0 |
老龄开展活动经费 |
289,000 |
289,000 |
0 |
老龄事业经费 |
140,000 |
140,000 |
0 |
临时救助(含大学生资助) |
1,000,000 |
1,000,000 |
0 |
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养老金 |
270,000 |
270,000 |
0 |
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 |
45,000 |
45,000 |
0 |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
780,000 |
780,000 |
0 |
农村养老服务和幸福院运营奖励 |
77,000 |
77,000 |
0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2,680,000 |
12,680,000 |
0 |
清明节、寒衣节社区公祭经费 |
30,000 |
30,000 |
0 |
散居孤儿生活费 |
62,400 |
62,400 |
0 |
社保系统网络维护 |
150,000 |
150,000 |
0 |
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
20,000 |
20,000 |
0 |
社区干部补贴及办公经费 |
14,675,000 |
14,675,000 |
0 |
社区室外广场建设 |
150,000 |
150,000 |
0 |
水电暖补差 |
80,000 |
80,000 |
0 |
死亡抚恤 |
3,270,000 |
3,270,000 |
0 |
特困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 |
228,600 |
228,600 |
0 |
慰问经费 |
150,000 |
150,000 |
0 |
无军籍离退休人员工资、一次性抚恤金、降温取暖费 |
2,007,000 |
2,007,000 |
0 |
五保供养机构聘用人员及运转经费 |
50,000 |
50,000 |
0 |
襄渝铁路阳安铁路养老补 |
13,500 |
13,500 |
0 |
新建机构养老床位补 |
247,800 |
247,800 |
0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74,200 |
74,200 |
0 |
重症精神障碍患者护理补贴 |
264,000 |
264,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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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1.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招待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3.28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2016年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公车改革,2016年,局机关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殡改办属事业单位,未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2.5万元。
二、预算报表
附件:1、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2、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附件:3、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附件:4、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附件:5、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
附件:6、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附件:7、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
附件:8、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9、灞桥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灞桥区民政局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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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063)区民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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