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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
2016-11-29 15:55  

西安市灞桥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

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灞桥建设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草  案)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 省市也对法治西安、法治县区建设做出了全面安排,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灞桥进程,保障我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建设生态优美、生活幸福、充满活力的宜居灞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要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做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我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扎实”的具体举措,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宜居灞桥的必然要求。

    二、准确把握“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省市、区委部署安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灞桥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区公民法治观念和全区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围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初步建成生态优美、生活幸福、充满活力的宜居灞桥等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实施我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寓服务群众于法治宣传教育中,增强工作实效,使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等,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以法治建设需要为牵引,立足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社会普法。

——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认真总结前期普法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深刻领会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定位、深刻内涵、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时代性特点,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健全完善机制载体,改进方式方法。

三、扎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法治为提升全区经济发展品质护航,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防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全区居民国防和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抗灾救灾、防范电信诈骗、打击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 提高区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少数民族聚居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五)深入宣传法治建设实践。在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大力宣传我区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大力宣传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在法治灞桥建设中的新做法和新成果。大力宣传群众身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和法治建设先进人物,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切实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辖区村(居)民(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学法表率。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法律每年不少于1次,全区行政机关每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法律每年不少于4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治研讨、行政案件审理旁听、走进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继续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效报告,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远离违纪红线。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使其带头维护法律权威,有效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继续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法治论坛等,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月27日陕西省公务员学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学习型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向纵深发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定期在区委党校举办示范培训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大在职业培训中法治内容的比重,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其它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0学时。广泛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对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经考核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严密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继续将考试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有效提升政府服务品质,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注重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全面推广“大学区普法”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学区长学校的牵头抓总作用,确保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造册登记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培训,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持续开展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周”等活动。积极采取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现场教学、法治游戏、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等方式,大力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法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从小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自我保护、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注重留守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扎实开展村(居)民普法宣传教育。巩固和推行普法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送法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等做法,积极推广社区“法治课堂”普法模式,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探索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全面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覆盖面和整体水平,指导基层组织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务公开制度,加大街道和村(社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以村(社区)“两委会”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农村留守人员等为主体,充分利用街道、村(社区)党员活动室、文化站、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开办“农民工普法学校”,全面推进“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深化“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要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分类分层和精准普法,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巩固深化法律进景区、进军营、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农民、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

五、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重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建立执法单位普法工作定期汇报制度,调动国家机关通过深化普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积极性,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做到执法与普法并重、司法与教育同步,强化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告知和司法过程中的法治教育,建立行业、系统联动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专业队伍建设,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成熟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规范、预防及教育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刊播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使司法实践、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过程,使普法宣传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区成果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的比重,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法律知识普及率、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等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申报的重要内容,列入检查、验收、复审考评体系。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宣传月、宣传周和宪法宣誓特殊时段、时间节点等,多形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日常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三下乡”、扶贫帮困等时机,坚持做好常态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载体。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强化实体阵地载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深化推动“灞桥法治大讲堂”、基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街区和法治文化墙等软硬件以及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的建设。充分利用公共场所LED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广泛运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独特优势,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有力时机,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移动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与便民益民服务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法律服务渠道。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发展,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推出普法专栏和节目,通过案例、讲座、访谈等形式,传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发掘法治灞桥建设过程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型实例,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三)培育灞桥特色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不断加强富有灞桥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不断开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依托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农村(社区)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公共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街墙(廊亭)等法治文化阵地升级。加强法治文化传播,积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红五月音乐会、秦腔大赛、夏日文化广场等契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演、法治书画展览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新技术创作推广法治动漫、短剧、栏目剧、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实现法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构建网上法治图书馆、视频站,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治文艺精品,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坚持法治教育和德治教育相结合。坚持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水平提升,为法治灞桥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作用,建立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加强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设,促进“诚信灞桥”建设,不断提升全区公民的文明素养品质。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把法治创建作为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深化“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深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居)公开、财务公开,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2018年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2020年创建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七五”期间创建省级“依法行政先进单位”5个、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5个、省级“依法治企示范单位”5个。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法治创建中的积极作用。贯彻落实法治县区创建要求,以基层组织依法治理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城乡、行业、区域联创共建机制,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提升整体法治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全区治理品质。

    六、认真组织“七五”普法规划实施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二、三季度。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研究制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上半年,开展中期检查、总结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和表彰。

 七、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项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适时调整更名区街及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人员、装备建设。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街道、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政府主导力量、市场主体力量、公务员关键力量的作用,大力推动本街道、本部门、本行业在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并报上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规划,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客观分析本街道、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集思广益,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强化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紧盯问题和矛盾,努力推进工作发展。认真总结工作,积极学习推广各地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职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按照编制配齐配强区街及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工作人员,加强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配备,壮大普法宣传力量。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实加强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队伍,使法治宣传教育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队伍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其能够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时代性要求和广大群众的现实需求,扎实推动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实。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每年按照辖区人口人均1.5元进行足额拨付,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积极吸引和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保证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落实相应专项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区委、区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提拔使用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目标考评、综治考评、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促进作用。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已是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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